商報訊(記者 錢玲玲)記者昨天從廈門市政府有關部門獲悉,為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精神,抑制房價過快上漲,切實將我市房價控制在合理水平,市政府確定了2011年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即:以統計部門發布的價格統計指標為依據,全市2011年新建住房價格指數同比漲幅明顯低于全市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
同時,市政府要求市國土房產局要會同相關部門認真落實國家關于房地產市場系列宏觀調控政策,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今年1月26日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即新“國八條”精神,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并于一季度向社會公布。
市政府相關部門在綜合考慮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房地產市場的實際情況,廣泛征求社會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今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
控制目標用定性指標
據介紹,我市公布的2011年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有幾個特點。
一是以統計部門發布的價格統計指標為依據。我市系國家統計局監控的70個大中城市之一,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涉及的統計指標以統計部門發布的價格統計指標為依據,改變了以往按“均價”作為統計依據的做法。
記者了解到,根據省政府的要求,今后新建住房價格信息發布工作將由統計部門發布,市國土房產局不再對外發布住房價格信息。
二是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雖采用定性指標,但強調要明顯低于全市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從目前已公布的部分城市看,多數城市將今年新建商品住房年度價格漲幅控制在不超過年度GDP和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水平。而我市強調明顯低于,這對政府的調控力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將加強價格動態監控
市國土房產局有關負責人昨日表示,為確保2011年新建住房房價控制在合理水平,將會同各有關部門狠抓國家、省、市有關房地產市場調控措施的貫徹落實。
如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和分配步伐,切實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并逐步解決新就業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住房問題,使全市住房保障水平有明顯提高;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應,加快推進限價商品住房入市;嚴格執行房地產市場的限購政策和金融、稅收政策,打擊房地產投機行為。
同時,還將重點加大房地產市場監管力度。一是嚴格商品住房價格申報制度。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申辦商品房預售許可時,提報的預售方案必須明確每套商品住房的預售價格。
二是嚴格商品住房明碼標價制度。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在銷售現場公示全部房源及銷售價格,并做到一套一標、價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晰、標示醒目。
三是加強商品住房價格動態監控。對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明碼標價不規范,以及銷售價格出現異常的樓盤,主管部門將約談其開發企業負責人,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間將暫停其網上簽約,并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