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網-廈門日報訊(記者 林雯 通訊員 李春雨)去年,我市法律援助案件達7618件,同比增長173%,為受援人挽回損失1.2657億元,受援人總數為7730人,其中農民工仍是最主要的受援人群。近日,我市首次評出法律援助“十佳案例”和“優秀案例”,并表彰提供法律援助的二十名律師。
在報送的51件候選案例中,由北京大成(廈門)律師事務所的張茜律師承辦的“張某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等案例獲表彰。
案例:非醫療事故也獲醫院賠償
老李和妻子沒想到,當初因頭暈到醫院檢查的兒子,經過兩次手術之后竟客死異鄉,可經過省市兩級鑒定,兒子的病例都不能認定為醫療事故。幾近絕望的老李走進了湖里區法律援助中心,在福建聯合信實律師事務所唐志良律師長達兩年的免費法律援助之下,老李最終拿到21萬余元賠償款。
2008年底,小李因為頭暈來到廈門某醫院就診,吃了兩天藥后,病情反而加重。當小李再次因頭痛住院時,被發現有腦腫瘤。經過第一次手術后,小李出院。1個月后,小李的病又犯了,沒等到第三次手術就不治身亡。
老李為兒子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但省市兩級的鑒定結果都令他失望。已負債累累的老李抱著最后一線希望申請了免費法律援助。唐志良律師仔細研究病歷資料后,提出觀點:本案雖不構成醫療事故,但醫方在對患者的診療過程中確實存在過錯,因此醫方應當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去年9月,唐志良為老李一家爭取到了總計21萬多元的賠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