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國內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資格的臺灣、香港、澳門居民按規定辦理就業手續,并與我市企事業單位建立勞動或聘用關系后,在廈工作期間建立的檔案資料可由市、區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代理,并可參照《廈門市人才柔性引進與人才居住證暫行規定》規定的辦法申請辦理《廈門市人才居住證》,享受相關的政策待遇;就業后的流動按我市現有人員流動管理辦法和相應管理權限辦理人事關系的轉接手續。
廈門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