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訊(海峽導報記者 李玉燕)今后,傷殘職工的生活將更有保障。根據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廈門本月起對2013年度工傷保險定期待遇進行調整。調整后,一至四級傷殘津貼不得低于2364元、2232元、2101元、1970元。
據介紹,目前,廈門市人社部門已對新年度的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調整完畢,8月12日發放定期待遇時將會按新標準執行。對于今年1至7月的工傷定期待遇,社保中心已采取一次性計發的方式補發待遇。這部分錢已在8月1日補發完畢,共補發453人各項定期待遇101萬余元。
據介紹,今年的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調整形式上沒有什么變化,對1—4級傷殘職工的傷殘津貼仍采取了定額增發的方式。
值得一提的是,為切實保障傷殘職工的生活質量,廈門在對工傷保險定期待遇進行調整的同時,還設置了最低保底線。經核算,調整后一至四級傷殘人員傷殘津貼的保底線分別為2364元、2232元、2101元、1970元。因此,今后一旦有些單位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前款規定增發后,傷殘津貼仍然低于上述標準的,將直接按照該最低保底線標準進行待遇發放。
對此,廈門人社局工傷保險處副主任科員周文指出,因傷殘津貼是以工傷職工的本人工資為計發基數的,而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遭受事故傷害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一些重傷職工依法享受的工傷醫療期或停工留薪期較長,最長可達24個月,因此,新鑒定為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可能是2011年或2012年受傷的,受傷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很低,首次計發的待遇偏低,為保證工傷職工基本的生活需要,因此調整時要設定保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