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網-廈門商報訊(記者 陳遠平)出車禍后,保險公司一般是先將保險金付給車主,然后再由車主轉交給受害者。往后,保險公司將直接向受害者支付保險金。這是記者從昨天舉行的市道路交通事故調處中心一體化建設推進會上得到的消息。
一場車禍,涉及交警、保險、司法、法院等多個部門,當事人之前往往需要在多個部門來回奔波。
記者獲悉,根據規定,以后各區人民法院、司法局、公安分局以及市保險行業協會將聯合設立調處中心,受理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提出的救助、調解等事宜。調處中心將涉及交通事故的部門服務前移,如交警大隊在現場查勘時,就會收集當事人信息并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先由交強險承保公司墊付搶救費和喪葬費。
保險賠付款是解決交通事故的關鍵。發生車禍后,當事人可通過調處中心向保險公司申請先行支付保險金,改變了事后理賠的模式。同時,保險公司先行確認理賠額度,并將保險金直接向受害者賠付,利于賠償金順利執行。
據悉,目前全市17家保險公司都已經達成進駐協議,經驗豐富的工作人員將進入各區調解中心。
試點區已落實2億多元賠付款
此前,同安、思明等區已試點了一體化的調處中心。來自市公安交警支隊的數據顯示,截至4月20日,各區調處中心共受理案件1.45萬起,審結1.39萬起件,其中調解案件1.3萬件,占審結案件的九成,落實賠付款達2.38億元。
昨天的會議則要求將同安、思明的先進經驗向全市推廣。對于當事人來說,調處中心將有效減少往返次數。廈門保監局數據顯示,保險業進駐調處中心后,調解成功率達90%以上,平均調解周期縮短為7天左右,當事人平均往返次數減少2次左右,成效非常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