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網-廈門商報訊 (記者 于婧媛 通訊員 王敬峰) 記者昨日從市公安局獲悉,即日起,廈門警方將開展為期3個月的流動人口宣傳服務管理執法專項活動。相關負責人透露,警方目前正在對“居住證”制度進行調研,目前正在籌備階段。“預計今年可以拿出方案,明年開始實施。”
辦暫住證
300人轉廈門戶
“島內8年暫住證,加8年社保(島外為5年),即可落戶廈門。”
昨日,記者從市公安局戶政處獲悉,截至目前,廈門戶籍人口約186萬人,登記辦證的流動人口約240萬人。2010年8月1日起實行戶籍新政之后,已有300多位居民憑此條款成為新廈門人。
在我市思明、湖里區居住滿8年(島外4個區連續居住滿5年),連續繳交社會養老保險滿8年(島外4個區連續繳交滿5年),簽訂勞動合同、有合法固定住所、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無違法犯罪記錄的,準予戶口遷入我市。
“居住證”
明年起開始實施
“‘暫改居’預計今年可以拿出方案,明年起開始實施。”相關負責人透露。
廈門警方正在密集調研“居住證”制度,把“暫改居”作為今年工作的一個重點。而今年2月初發布的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實施意見》中,也已將“暫改居”確立為我市今年力推的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項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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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暫住證滿1年
遇車禍賠償可翻倍
據透露,在廈門連續辦理暫住證滿1年以上,當發生車禍等意外傷害時,保險賠償將參照廈門市民的標準,賠償的金額比未辦證獲賠至少高出1倍以上。
女子黃女士和丈夫都是江西人,在集美打工10多年。幾年前,丈夫不幸遭遇車禍身亡。法院在進行意外傷害保險賠償時了解到,黃女士的丈夫在廈門有辦理暫住證。經公安機關查詢證明,其在廈連續辦理暫住證1年以上的記錄。根據這個前提條件,公安機關為其出具了相關證明。
根據法院判定,黃某丈夫參照廈門市民的標準,最終獲保險賠償50多萬元。記者了解到,如果黃女士的丈夫當時沒有連續辦理暫住證滿1年,他只能參照其戶籍地江西的標準,獲賠2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