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廈門市思明區在第六批拔尖人才選拔中實行任期目標管理責任制,規定拔尖人才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將終止稱號和待遇。
思明區制定了《拔尖人才年度考核量化指標》,設立“共性指標”、“德才表現”、“個性指標”等考核方塊,明確拔尖人才在政治表現、職業道德、業務進修、廉潔情況、服務社會、示范帶動、工作業績、學術科研等八個方面義務,按百分制每年度開展一次考核。每名拔尖人才均需簽訂任期目標管理責任書,完成年度責任目標,如利用自身專業能力和研究成果,每年至少提供1項見到成效的技術服務、至少培養1-2名學術或業務技術骨干、至少參與1次擬定本行業發展規劃或提出建議、至少推動1項科技成果轉化并形成一定規模或產業化等。入選的拔尖人才將享受全市最高的每月1500元人才津貼,以及優先申請科研項目立項、科研經費支持、學術休假、健康體檢等待遇。(中國組織人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