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臺灣居民)設立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申請人在廈門市的暫住證明;
4、經營場所證明;
5、經營項目涉及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前置審批的,還應提交有關審批文件資料;
6、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臺灣居民個體工商戶可以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
1、零售業(不包括煙草零售)
2、餐飲業
3、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中的理發及美容保健服務
4、洗浴服務
5、家用電器修理及其他日用品修理
6、貨物、技術進出口
7、攝影及擴印服務
8、洗染服務
9、汽車、摩托車維修與保養
10、種植業
11、飼養業
12、養殖業
13、計算機修理服務業
14、科技交流和推廣業
(以上經營范圍不包括特許經營)
港澳居民個體工商戶的組成形式僅限于個人經營。其從業人員不超過8人;經營場所的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米(種植業、飼養業、養殖業不限制營業面積)。
廈門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