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財政部門獲悉,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我市從2013醫保年度開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從每人每年4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00元,其中財政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360元提高到390元。
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
在此基礎上,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醫療費還將在起付標準以上、對不滿5000元部分的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同時,我市城鄉居民補充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從原來的75%提高到80%。
賠付限額:上調14萬元
補充醫療保險的賠付限額也進一步調高,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城鄉居民補充醫療保險基金賠付醫療費的最高限額,分別由原來26萬元、21萬元調高至40萬元、35萬元。調整后,在一個醫保年度內,職工醫療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分別為50萬元、45萬元,進一步提高了我市參保人員醫療保險的保障水平。
門診起付標準:大幅降低
據了解,為減輕參保人員醫療費負擔,我市還降低了參保人員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社會統籌醫療基金的起付標準,起付標準不再隨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而變化。調整后,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門診起付標準分別為1500元和600元,城鄉居民門診起付標準從1000元降為700元。(廈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