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4月20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易福進)從即日起,符合條件的廈門擔保機構,可向市經發局申請享受免征營業稅優惠政策。
昨日,廈門市經發局向導報記者透露,符合條件的廈門擔保機構需在本月或9月份報送市經發局,由市經發局會同地稅局進行審核和推薦。
據悉,申請免稅的擔保機構,需同時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擔保機構實收資本超過2000萬元;擔保業務收費不高于同期貸款利率的50%;對單個受保企業提供的擔保責任余額不超過擔保機構凈資產的10%;有兩年以上的可持續發展經歷等。
一旦免稅申請獲準,擔保機構從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或再擔保業務取得的收入,3年內免征營業稅,免稅時間自擔保機構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稅手續之日起計算。
據悉,此舉意在鼓勵廈門擔保機構向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業務,以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