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網-廈門商報訊(記者 錢玲玲 通訊員 陳金平)廈門正規劃打造慢行系統。今年年初,廈門市規劃局副局長王偉曾表示,今年廈門將借鑒杭州的經驗,努力推動公共自行車的建設,將投入更多的精力改善步行、自行車出行環境。
昨日,市規劃局正式出臺規劃指引,對可在立交周邊規劃布局的公建、市政設施進行規定,其中特別提到,立交周邊用地應規劃建設慢行系統,高架橋頭及橋梁互通內用地可用于布局公共自行車服務點。
高架橋下可建公廁
根據規劃指引,在不影響立交橋梁的維護、保養與使用,不會帶來火災、爆炸等安全隱患,不對其周邊道路交通產生大的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可利用立交周邊用地建設公建、市政設施。
立交周邊用地包括高架橋下、高架橋頭及橋梁互通內用地。立交的橋梁、高架橋屬于民用建筑物中的一類保護物。
高架橋下用地原則上布局綠化景觀,可結合人行斑馬線及過街通道設置公廁、道班房、環網柜、配電箱、通信機柜、交通信號燈控制柜、無線通信基站等,同時以上設施的占地及建筑規模應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
立交周邊建慢行系統
立交周邊用地應規劃建設慢行系統。
高架橋頭及橋梁互通內用地在做好人車分流的前提下,可根據交通影響評價結論,并報市規劃局土地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布局下列設施:
1.公共服務設施:休閑廣場、社區室外活動場地、社區公園。
2.停車場:公共自行車服務點、公共停車場、公交首末站、出租車營運站、市政車輛停車場。
3.環衛設施:清潔樓、再生資源回收中轉站、廢土中轉站。
4.市政排水設施:小型污水處理設施、污水泵站。
5.電力電信設施:10Kv及以下變電所、開關站、開閉所、電信模塊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