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促進非師范類本地生源畢業生就業,廈門市制定和實施了一系列優惠政策,其中包括每錄用一名本地生源畢業生,政府都將對企業進行補貼;畢業生到民辦校任教,政府將對畢業生每年補1000元等。這是記者昨日從廈門市人事局獲悉的。
按人數補貼社保
據介紹,2009年起,用人單位招用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廈門生源畢業生,并與其簽有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實際招用人數給予社會保險補貼。2009年,廈門市人事部門進一步開展以下系列培訓活動:
一是推動校企合作,校企聯合培養的本科學歷學生畢業后被該企業接收的,按接收畢業生的人數給予廈門市高校一定的培養經費補貼;具體補貼標準為非工科類專業的每人一次性600元補貼,工科類專業的每人一次性1200元補貼。
二是聯合各行業主管部門,針對首次就業的廈門生源畢業生,開展具有行業特色的專業技能培訓工作,培訓課時不少于60課時,培訓合格的,按實際培訓人數給予行業培訓機構一次性培訓經費補貼,標準為每人300元。
三是與具備培訓能力的企業聯合開展針對首次就業的廈門生源畢業生的各類免費技能培訓活動,提供的培訓課程不得少于120課時,政府根據不同科類給予補貼,具體標準為:非工科類專業崗位的每人一次性600元補貼,工科類專業崗位的每人一次性1200元補貼;培訓企業吸收消化培訓合格畢業生并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合同的,試用期滿后按每人一次性200元的標準獎勵給企業。
支持到民辦校任教
鼓勵畢業生積極到民營學校從教,開展民營學校與參加培訓合格的非師范類廈門生源畢業生的專場對接會,被民營學校錄用,上崗就業的給予畢業生本人一次性獎勵,具體標準為:工作滿1年期的1000元,2年期的2000元,3年期的3000元。
獎勵用人單位
2009年起,對廈門市轄區內企業當年度接收5名及以上首次就業的廈門生源畢業生滿一年以上的,以畢業生就業報到手續、合同及社保為憑證,按照接收人數和實際工作年限給予一次性獎勵,用于補貼企業培訓、招聘等人力資源工作費用。具體標準為:1年期的每人300元,2年期的每人500元,3年期及以上的每人1000元。 (廈門人民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