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廈門市分獲國家發改委、科技部創新型城市建設試點批復。創新型城市是指自主創新能力強、科技支撐引領作用突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水平高、區域輻射帶動作用顯著的城市。所謂創新型人才,就是具有創新意識、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并能夠取得創新成果的人才。創新型人才是創新型城市建設的引擎,城市創新能力的競爭歸根到底是人才的競爭。
與國內先進城市相比,廈門高層次創新型人才十分缺乏,對創新型城市建設構成“瓶頸”。因此,廈門積極打造海西“人才高地”和“人才特區”,是創新型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和根本保證。具體建議如下:
1.創新人才引進使用政策。可以借鑒深圳經驗,采取高層次專業人才來廈工作特事快辦,實施無障礙引進。進入已滿編事業單位的可申請專項編制,需聘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而暫無空缺職位的,可申請特設崗位破格聘任;積極吸引科研團隊來廈發展,政府資助啟動經費,實行首席專家負責制,享有充分自主權;在政府若干公共管理部門可設置面向海外專才的“國(境)外專家特聘崗位”,聘請一批具有國際一流水準的城市規劃、建設、交通、教育、公共衛生等領域的海外高級專家來廈工作,推進上述領域的創新進程。對聘請海外高級專家,實行有競爭力的協議薪酬制;建立柔性引才機制。實施“候鳥計劃”,在高校、科研機構、公共服務機構等設立短期工作崗位,吸引高層次專業人才以柔性流動方式,不轉關系、不遷戶口短期來廈從事教學、科研、技術服務、項目合作等。市政府提供短期住房、生活補貼等,協助解決其子女入學、配偶就業等實際問題。
2.加大人才自主培養力度。建立學術研修技能交流津貼制度,企事業單位建立學術研修基金,支持高層次專業人才開展對外學術交流;加強政府間培訓項目的合作,開發高端培訓項目,每年圍繞若干主題組織境外培訓班,擴大選送境外培訓交流的規模,政府資助培訓費用。培養一批熟悉國際相關專業領域情況,具備專業資質的國際化專業人才。鼓勵專業技術人才申請注冊國際認可的專業資格。圍繞我市制造業領域十三條產業鏈,著力培養技術技能型高級技師;對十三條產業鏈緊缺的高技能人才所開展的提升培訓,政府給予一定的經費資助。
3.優化人才收入分配激勵政策。調整稅收優惠政策,加大對科技產業研發人員個人所得稅的優惠力度。可以適當降低高級技術和管理人才的個人所得稅及各項保險的繳費費率;制定知識、技術、管理、技能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辦法,國有企業推行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期權股權等中長期激勵辦法,事業單位探索職業年金制度;探索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年薪制、協議工資制和項目工資制等多種分配形式,同時在聘任晉級、工資分配、帶薪培訓、出國進修、休假等方面,制定相應的激勵辦法;健全創新型人才獎勵制度,建立以政府獎勵為導向、用人單位和社會力量獎勵為主體的人才獎勵體系。設立“創新人才杰出獎”,每兩年評選數十名優秀創新人才,對獲獎人才給予重獎。
4.深化廈臺人才互動對接。暢通臺灣專家來廈工作和創業渠道,重點引進臺灣高端服務行業高層次人才。鼓勵兩岸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互設分支機構,推動兩地互派科技專家和科技管理人員互訪互動,合作實施人才培訓、培養計劃。積極推進兩地專業技術資格互認,逐步實現兩地專業人才的融合;深化廈臺職業培訓合作交流,引進臺灣優質職業教育資源,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
5.加大創新型人才建設財政投入力度。通過整合現有人才資金和增加投入,設立“創新型人才工作專項資金”,用于高層次專業人才的各項獎勵、資助和補貼。 (廈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