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精神,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市國土房產局今日公布經市政府同意的我市今年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即:以統計部門發布的價格統計指標為依據,廈門市2013年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指數同比漲幅低于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幅度。
根據2013年2月26日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除拉薩外),要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制定本地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價格控制目標,并于一季度向社會公布。市政府相關部門在綜合考慮廈門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房地產市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了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
據介紹,本次目標與2011年目標有兩點不同:一是上次目標為新建住宅,本次目標為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二是上次目標是與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比較,本次目標是與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幅度比較,要扣除CPI上漲因素,且比較直觀,便于理解。業內人士表示,這也體現了我市加大對新建商品住房價格的調控力度。
市國土房產局表示,我市將堅決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各項政策,嚴格執行限購限貸政策、稅收政策和差別化信貸政策,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應,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規劃建設,健全房地產市場運行和監管機制,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確保完成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下一步,我市將繼續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加強商品住房定價指導,不折不扣做好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把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落實到位、執行到位,并將聯合有關部門開展對房地產市場秩序和房屋中介市場的專項檢查治理工作,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嚴肅查處限購措施執行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據了解,2011年1月的新“國八條”,首次提出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隨著市場降溫,2012年中央沒有要求各地制定目標。2013年根據房地產調控需要,中央重新要求各地制定目標。(廈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