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訊 據廈門晚報報道,(記者 杜世成 實習生 曾昊然)高層次留學人員在我市創辦高新技術企業,不但可以申請享受不低于30萬元的創業啟動資金,還可能免試選聘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當然,這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至少要有博士以上學歷。
近日,市公務員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溫哲在接聽市長專線時,對今年新修訂的《廈門經濟特區鼓勵留學人員來廈創業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進行了解讀。我市于10年前在全國率先出臺了鼓勵留學人員回國創業的法規,隨著經濟快速發展,其中一些條款已經不適應。今年6月1日起,我市開始實行新《規定》。
溫哲說,新《規定》把引進高層次留學人員與扶持留學人員來廈創業為重點,專門新增了創業優惠政策條款。其中,留學人員來廈創辦高新技術企業,不僅可以申請專項資金無償資助和創業扶持資金、場地租金減免,同時對留學人員企業建立的各類技術研究中心,將給予相關政策的優惠。
此前,高層次留學人員在我市創辦高新技術企業能申請10萬元啟動資金,新《規定》把這個額度提高到不低于30萬元。對于在廈啟動國外帶來的科研項目,符合條件的將給予留學人員不低于5萬元的資金補助,獲得省級以上補助的將另外獲得相關的配套扶持。
對于想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高層次留學人員,也有更加優惠的政策。溫哲說,符合條件的高層次留學人員經有關部門申請批準通過后,可直接選聘到機關、事業單位,不用再參加統一的考試。
高層次留學人員進入事業單位工作后,將不受編制和崗位限制,可享受留學人員生活津貼,申請住房的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在生活方面,將允許高層次留學人員子女就學擇校,在中考時獲得加分優惠;高層次留學人員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還可辦理2-5年的多次入境有效簽證或居留許可等優惠政策。
另據了解,隨著我市留學人員創業園已經飽和,新《規定》把政策覆蓋面進一步拓寬,在保證原有創業園發揮骨干示范輻射作用的同時,鼓勵各區設立留學人員創業創新基地。創業優惠政策覆蓋面,由原來的市留學人員創業園擴展到全市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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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次留學人才認定將更加嚴格
目前,大約有六七千名留學人員在廈門創業、工作,而且人數還在不斷增加。
《規定》修改后,出國工作不再被認定為留學人員。留學人員獲得的學位要求“獲得教育部認可”。
出國留學取得博士學位,可直接認定為高層次留學人員。如果是碩士學位,必須符合《規定》的相關條件才能認定。不具備條件但對某一專業或領域發展有重大貢獻,并為本市急需的人才,也可申請。
來廈留學人員想享受《規定》中的優惠政策,需在我市留學人員管理中心填寫申請表格,然后憑《廈門市留學人員身份認定證書》和《廈門市留學人員工作證》提出申請。詳細辦事流程可咨詢0592-5396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