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網-廈門日報訊(記者 黃懷 通訊員 胡曉牧)從本月起開始實施的健康綜合子賬戶受到市民的廣泛關注。健康綜合子賬戶里會有多少錢?如何使用?如何實現家庭成員之間互濟共享?昨天上午,市人社局召開新聞通氣會,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對健康綜合子賬戶系列政策進行解讀。
據了解,7月6日,市人社局、財政局聯合下發了《廈門市醫療保險健康綜合子賬戶管理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為了做好健康綜合子賬戶實施,8月初,市人社局又下發了《關于健康綜合子賬戶用于支付家庭成員自付醫療費有關事項的通知》和《關于健康綜合子賬戶購買醫療器械及消殺產品有關事項的通知》兩個配套文件。
原來個人醫療賬戶的支付功能,只限于支付本人醫療費、體檢和購藥。現在,通過建立健康綜合子賬戶,將原來個人醫療賬戶單一的支付功能,擴大到可用于抵付個人自付部分醫療費、預防接種、購買醫療器材、家庭成員(父母、子女、配偶)之間互助共濟、康復保健、購買商業健康保險等多種功能,有效地釋放了個人醫療賬戶的沉淀資金,提高了個人醫療賬戶的使用效率。
健康綜合子賬戶
分三步劃撥資金
今年健康綜合子賬戶的劃撥,以8月4日停機劃撥時個人醫療賬戶的資金為基數,分三步劃入:
第一步,個人醫療賬戶資金在扣除本年度結轉時(7月1日)預劃撥的資金后,超過8000元以上的部分,一次性劃入到健康綜合子賬戶內;
第二步,上年度未使用完的體檢、購藥額度(個人醫療賬戶有實際余額的),一次性劃入到健康綜合子賬戶內;
第三步,本市參保職工(含退休人員)本年度體檢、購藥額度(未使用完的),一次性劃入到健康綜合子賬戶內;外來員工在扣除本年度結轉時(7月1日)預劃撥的200元購藥額度后,待每月繳費到賬后,按16.67元/月(200元/12個月)的標準劃入。
此次政策將參保人員原來用于購藥、體檢的資金來源渠道,由原個人醫療賬戶轉入到健康綜合子賬戶,其支付功能從原個人醫療賬戶中剝離出來,今后改由健康綜合子賬戶來承擔了。
錢怎么用?
可抵付自付和購買醫療器械
據了解,此次在醫保制度建設中設立健康綜合子賬戶,就是把參保人員沉淀過多的個人醫療賬戶資金,通過擴大使用渠道釋放出來,實現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在兩個方面的“蛻變”,一是從疾病補償為主的功能向健康保障方面延伸,二是從保障個人為主的功能向家庭成員方面延伸。這些使用渠道的拓展,充分體現了對健康的綜合保障功能,健康綜合子賬戶可以發揮更大的作用。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從本月起,參保人員健康綜合子賬戶可發揮三個方面的作用:
一、抵付自付部分醫療費的功能。以前個人醫療賬戶只可以用于抵付住院起付標準(自付段)以及起付標準以上個人自付比例的費用。健康綜合子賬戶設立后,其新的功能就在于門診個人醫療賬戶用完后,這一賬戶也可用于抵付門診起付標準(自付段)以及起付標準以上個人自付比例的費用。健康綜合子賬戶可以抵付的費用,具體包含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以及補充醫療保險以上須由個人自付部分的醫療費用。
二、家庭成員間互助共濟的功能。參保人員的健康綜合子賬戶,可用于支付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無健康綜合子賬戶或健康綜合子賬戶不夠支付的家庭成員,其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發生自付部分的醫療費。這樣健康綜合子賬戶可在家庭成員間互助共濟,使之具有家庭賬戶的功能。
三、具有預防保健的支付功能。健康綜合子賬戶建立后,除了支付醫療費用的核心功能外,本月起在兩個方面對參保人員發揮著預防保健的功能,一是用于在定點醫療機構非公共衛生支出的預防接種費用,包含狂犬疫苗、乙肝疫苗等在內共計59種接種疫苗的費用;二是用于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醫療器械、消殺產品等的費用,包括血壓計、血糖儀等在內共計110個品種。在一個社保年度內使用健康綜合子賬戶資金,購買藥品以及人社部門規定目錄內的醫療器械、消殺產品的額度不得超過5000元。
如何實現互助共濟?
參保人員需申請
家庭醫療共濟網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我市出臺健康綜合子賬戶政策的最大亮點,就是參保人員的健康綜合子賬戶的資金,可用于家庭成員(具體是指父母、子女、配偶)自付醫療費的互助共濟,總體上可以提高家庭成員之間抗疾病風險的能力。
健康綜合子賬戶資金要實現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互助共濟,必須根據家庭成員的需求,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作為申請人,直接從社會保障卡網站下載或到村(居)勞動保障機構領取《健康綜合子賬戶家庭醫療共濟網申請表》,按要求填寫完整后,攜帶本人身份證、社保卡以及家庭成員的社保卡,到戶籍所在地的鎮(街)、村(居)勞動保障機構或到就近的市、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家庭醫療共濟網,并設立社保卡交易密碼,以后可便憑交易密碼在定點零售藥店刷卡購藥了。
雙賬戶有何區別?
支付功能
和使用順序不同
個人醫療賬戶之外,從本月起建立了一個健康綜合子賬戶,那么這兩個賬戶在用途上有什么區別?據了解,主要區別是在于支付功能和使用順序上。
一、在支付功能上,個人醫療賬戶僅限參保人員支付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以及用于抵付住院起付標準(自付段)和起付標準以上個人自付部分的醫療費用。健康綜合子賬戶的功能則更加廣泛。
二、在使用順序上,可以分兩種情況說明,一是在使用時,只要參保人員健康綜合子賬戶有結余資金的,就可以使用這些資金支付上述功能的各項有關費用;二是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門診發生符合規定的醫療費,先由個人醫療賬戶支付,直至個人醫療賬戶用完為止;然后就可使用健康綜合子賬戶的資金,抵付進入門診起付標準(自付段)和起付標準以上需由個人自付部分的醫療費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