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商報訊(記者 樊娟 通訊員 余娜 黃小紅)如果臺灣人才到廈門工作,可享探親費減免個稅等稅收優惠。這是記者從廈門地稅外稅分局獲悉的。
據介紹,按現行政策,來祖國大陸工作的臺灣地區人員月工資超過4800元才開始繳納個人所得稅。這一標準比祖國大陸人員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高出了2800元。
此外,對臺灣地區來廈留學生取得的生活津貼和獎學金收入不予征稅。臺灣地區的個人在廈門受雇,其符合條件的探親費支出可免稅。同時,由雇主為臺灣人才支付的社會保障性質的臺灣地區保險和臺灣人才在廈繳納的社保費都可不計入繳納個稅的應稅收入。
隨著我市外向型經濟的發展和臺資企業的進駐,來廈就業的臺籍人員越來越多。到目前為止,在廈工作的臺籍人員有3000多人。臺籍人員去年在我市繳納了5807萬元的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