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王東城 通訊員 包云香)昨天上午,我省召開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電視電話會議,決定將3月份定為“要約行動月”。
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黃笑影在廈門分會場指出,今后,凡是未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企業及其領導,將不能參加市和諧企業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組織開展的各類評先評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