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勸導行人文明過馬路。
劉東華攝上午有行人收到罰單。
廈門網訊 (廈門晚報記者 呂嘉捷 通訊員 嬌軒)行人闖紅燈也要被罰款?近日,有市民在網上曬出一張處罰決定書,上面寫著行人在5月27日思明南路博物院路口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被處以100元罰款。
“這是我的同事闖紅燈被開罰單發在微信朋友圈的,還獲得了眾多點贊。”該市民表示,交警部門早該對行人不文明行為開罰了,憑什么機動車駕駛員要遵守交規,行人就可以無所顧忌違反交規,是因為違法成本低,希望全市能加大宣傳和執法力度。
【熱議】
行人違法罰單獲點贊 市民稱要與司機一視同仁
行人違法過馬路接受交警處罰。 劉東華攝
這張罰單在網上曬出后獲得一片支持聲,有網友表示這樣的處罰有利于凈化交通環境,提升市民文明素養,不過要常態化開展查處才更有效果。還有網友表示,機動車駕駛人和行人要一視同仁才顯得公平公正,不僅是闖紅燈,橫穿馬路、翻越欄桿等交通違法行為都要處罰。
不過也有網友提出,處罰也要看道路基礎設施完善與否,有時候沒有人行道只能走到馬路上,不能一概而論。
交警部門對行人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不是個例。5月29日,市民劉先生轉發網友的罰單稱,有人在前埔東路不夜城路口至蓮前東路口段時,因不在人行道內行走被罰款50元。他個人支持交警的這種處罰,平時開車時就最討厭行人不遵守交規,亂過馬路有很大的安全隱患,可以說是害人害己。
【執法】
5月起組織專項整治 降低行人事故發生率
記者從市交警部門了解到,我市交警部門自5月起組織開展行人交通違法專項整治,重點整治:行人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行人不服從交警指揮,行人不在人行道內行走,行人在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路邊行走,行人橫過機動車道未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行人跨越道路隔離設施等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初步成效,5月以來全市共查處行人道路交通違法行為3550起。
交警部門說,今年1月至5月,全市共發生涉及行人違法的道路交通事故76起,亡人13人,受傷77人,行人交通違法已經成為引發傷人、亡人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個重要原因。這次專項整治,旨在進一步規范行人交通行為,增強交通安全意識、法治意識、規則意識和文明意識,降低行人事故發生率。
【法規】
違反交通信號指示通行 將處以一百元罰款
《廈門經濟特區促進社會文明若干規定》第三十九條規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未按規定通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下列規定處罰:
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的,處以警告或者五十元罰款;
在人行橫道上坐臥、停留、嬉鬧,妨礙車輛合法通行的,處以警告或者五十元罰款;
在有設置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的路段,不從上述設施通行的,處以五十元罰款;
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人行橫道,違反交通信號指示通行的,處以一百元罰款;
跨越道路隔離設施的,處以一百元罰款;
進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機動車專用道的,處以二百元罰款。
此外,一年內被行政處罰五次以上且情節嚴重的、提供虛假材料、隱瞞真實情況,侵害社會管理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拒不履行處罰決定的,還要按照該行為最高罰款額度的兩倍處罰;有關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告知行為人所在單位或者社區,并依法納入本市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提醒】
不要猶豫式過馬路
交警提醒說,行人過馬路如果紅燈亮起時仍處于機動車道上,不要后退,以免發生危險,而應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繼續前行,直至通過路面或在道路中心線等待下一綠燈亮起后再行通過。
過紅綠燈時不要玩手機、追逐打鬧、不要從車輛縫隙中穿過,也不要猶豫式過馬路或行動過于急速,以免發生危險。
【數據】
5月以來全市共查處行人道路交通違法行為3550起,其中:
行人跨越道路隔離設施5起
行人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541起
行人不服從交警指揮4起
行人不在人行道內行走1484起
行人在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路邊行走19起
行人橫過機動車道未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1497起
【鏈接】
協勤站崗、看教育視頻 多種方式增強教育效果
違法行為人(左)協助維持交通秩序。資料圖
我市交警部門針對行人不按信號燈、不走過街設施、翻越護欄等行為,采取“處罰、協勤站崗、讀法規、看教育視頻”等多種方式,增強教育效果,提升行人文明意識。
根據《廈門市行人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教育處理辦法》相關規定,對于行人不按信號燈、不走過街設施、翻越護欄等違法行為,交警可以指揮當事人立即停靠路邊或者在不影響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方接受調查,依法作出處理決定。自愿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的,交通警察可以安排其協助維持交通秩序30分鐘后,免于處罰。如果違法行為人在協助維持交通秩序時主動作為、認真負責的,經執勤交警同意,可以提前結束,但不得少于15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