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關系入廈流程圖(簡化版)
相關提示:
1、系統申報時,建議單位僅填報與申請條件有關的信息。
2、系統申報時選擇“調動”人員:上傳《人事關系入廈審核表》時,表格上的“原單位意見”“原檔案管理機構意見”、“接收單位意見”欄目均須簽章。
3、系統申報時選擇“重新錄用”人員:上傳《人事關系入廈審核表》時,表格上的“接收單位意見”欄目須簽章,且須同步上傳調出單位開具的終止/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4、職稱不作為申請人入廈申請條件時,系統可不作申報;如系統申報申請人具有職稱的,則須上傳其職稱證書。
5、審核通過后自行下載打印調檔函,并聯系存檔單位調檔。
6、省外高級職稱作為申請條件的人員,無需上傳材料,網上申報后請直接將“干部調入本市核準”事項中要求提供的申請材料報送至窗口申請。
7、請在郵件中詳細注明經辦人/當事人郵寄地址、手機電話等聯系方式,方便我們聯系您。
8、人事代理業務微信咨詢(微信關注:“廈門人才網官方網站——更多——預約辦理與咨詢服務”模塊內咨詢),我們會在1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