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福州訊 (本報特派記者 張小燕)日前,省人事廳發出通知稱,2009年我省高等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派遣時間從6月16日開始,至7月31日結束。畢業生離校時尚未落實就業單位的,戶口轉回家庭所在地,檔案可寄存在學校所在地或生源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所屬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免費保管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