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網-廈門日報訊(記者 陳泥)對企業各部門、各崗位落實質量責任制有監督檢查權;對企業原料進廠、生產過程控制、出場檢驗有檢查把關權;對企業違反相關質量法律、法規和規章等質量安全隱患可實行“一票否決”……記者昨日從市質監局獲悉,我市從去年起在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中推行“首席質量官”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已有百余名企業質管人員通過考核獲得“首席質量官任職證書”,正式持證上崗。
據了解,目前國家已將推行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作為創建質量強市示范城區、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和中國質量獎評審等工作的鼓勵措施。
首席質量官受企業的委托或授權,將全面負責本企業質量工作。若質量官不履職盡責,造成企業發生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等后果的,均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對質量安全負首要責任,而企業首席質量官對質量安全負直接責任。
首席質量官并非終身制。市質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首席質量官每年都要接受定期的培訓考核,才能繼續任職。我市目前已建立首席質量官制度的有76家企業。
據質監部門統計,2013年下半年至2014年第一季度,我市質量抽檢1934批次,其中35批次不合格,無一起涉及建立首席質量官制度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