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報訊(記者樊娟 通訊員 劉旭)記者昨日從市地稅局獲悉,自今年1月起我市社會保險費、殘疾人保障金將恢復原繳費比率,原有的減負政策自2010年12月到期后停止執行。
地稅部門提醒,由于減征政策的取消,1月份起醫療保險繳費比率將提高1%,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和殘疾人保障金繳費比率將取消減半優惠,全面恢復原繳費比率。參保單位或個人要繳交的社保費將相應上漲,請參保的企事業單位和獨立參保個人預存足應繳款項。
據市地稅規費處人士介紹,原有的社會保險費、殘疾人保障金的減負政策是我市政府為幫助企業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出臺的,自2009年1月起開始執行,有效地減輕了企業負擔,幫助本市企業抵御危機沖擊,渡過難關。
社保費減免政策取消
獨立個人一個月多繳多少錢
以選社會平均工資60%的檔次為例,其他檔次依此類推:
★獨立參保個人每月應繳醫療保險費182.28元,月增加繳費18.23元:
3038×60%×(10%-9%)=18.23 元,
★就業困難補貼對象每月應繳失業保險費54.68元,月增加繳費27.34元:
3038×60%×(3%-1.5%)= 27.34 元。 (商報記者 樊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