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福州訊 (特派記者 張小燕)20日,省人事廳下發通知稱,2009年期滿“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考碩可以加10分,考公務員和考事業單位亦可加分;愿意繼續扎根基層的可免試入聘事業單位。
報考省內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期滿考核合格的,符合報考條件,在服務期滿三年內報考省內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在同等條件下招生單位優先錄取。各高校出臺的政策如優惠于此政策則參照高校政策執行。
報考公務員,期滿考核合格的,三年內報考公務員,可按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驗的條件,也可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報考省、設區市公務員的,筆試總分加3分;報考服務縣(市、區)、鄉(鎮)公務員的,筆試總分加5分。
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期滿考核合格的報考省、設區市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3分,報考服務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5分;愿意繼續在我省農村基層工作的,在我省鄉(鎮)事業單位編制內新增工作人員時,可免考直接聘用。
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職(高專)“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可免試入讀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專科起點本科。
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各級人事部門在今年的招錄考試中繼續安排一定比例的職位,組織專門面向參加“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畢業生的公務員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