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全市創建“無訟社區”現場會昨日舉行。這是我市“無訟社區”創建5年來首次在全市范圍內全面推廣。
經過5年多的探索和實踐,當初在翔安小嶝島上推行的“好厝邊會所”,已經逐漸演繹發展成為推動我市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平臺——“無訟社區”,其不僅把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節約了訴訟成本,還有力地推動了我市的社會管理創新,促進了社會和諧。“無訟社區”的創建模式和經驗已經引起了國內高度關注,成為全國加強社會管理創新的“廈門樣本”。
2011年7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德詠作出批示,肯定了廈門開展“無訟社區”建設,是“在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過程中的一種積極而有益的探索,要求認真加以總結提高”。
在昨日的現場推進會上,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詹滄洲要求,“無訟社區”創建活動具有社會管理創新價值和促進和諧的現實意義,各創建單位要齊心協力把“無訟社區”這個廈門首創的品牌做大、做響。
五年50%社區將建成“無訟社區”
郭國超是思明法院派駐前埔南社區的法官。昨日上午,他在現場會上介紹了不久前他參與化“訟”為“無訟”的經歷。前埔南社區居民紀大媽參加某公司組織的活動不慎摔成骨折,雙方相互推諉、互不相讓,很難達成和解。眼看雙方就要打官司,郭國超和社區工作者、人民調解員積極介入調解,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雙方很快就達成和解協議,一起棘手的糾紛最終不出社區就得到化解。
像郭國超一樣,社區法官成功參與社區糾紛調解的案例在11個“無訟社區”試點創建的社區中不勝枚舉。
在11個試點創建的基礎上,我市又一次加大了“無訟社區”的創建力度,加快了創建步伐,并提出了未來5年創建目標,即今年全面鋪開,年底前10%以上的社區建成;2013-2014年要整體推進,提升效果,建成率分別達到20%、30%;2015-2016年總結經驗,完善機制,建成率分別達到40%、50%。
我市還制定出臺了《關于在全市深入開展“無訟社區”創建工作的實施方案》,明確了創建工作的目標任務、方法步驟、創建機制、保障工作和工作要求,要在現在工作的基礎上,逐步拓寬“無訟社區”創建的范圍和領域,努力打造一批過得硬、叫得響、有檔次的創建品牌,形成亮點紛呈、模式多樣的新格局。
對于“無訟社區”創建活動的最大意義,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詹滄洲一語中的:“無訟社區”的創建從根本上說就是樹立關口前移、源頭治理的理念,把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投入基層,充分發揮社區法官和基層組織的作用,把社會管理服務的觸角延伸到社會前端,及時發現、掌握和解決源頭性、基礎性和根本性的社會問題,把矛盾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把矛盾化解在和諧環境里
2007年10月,在翔安區法院的主導下,“無訟社區”的雛形——“好厝邊會所”在翔安區小嶝島正式試點運行,由此拉開了我市“無訟社區”創建大幕。
提及“無訟社區”構想的出籠,廈門中院院長陳國猛表示,從2007年開始,我市兩級法院受理的案件數年平均增長都在10%以上,案件井噴使法院壓力陡增,也迫使法院轉變傳統就案審案的做法,從源頭治理逐漸成為廈門法院應對司法新形勢的戰略舉措。
陳國猛院長眼中的“從源頭治理”就是讓法官脫下法袍,深入基層、深入社區,把抽象的政策、法律轉換成通俗易懂的群眾語言,用思想疏導、釋明法理、講明事理、闡明情理的方式,就地化解糾紛,并通過整合社區多元調解力量,構建起行政、司法和人民調解相結合的“大調解”格局,真正把各類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社區。
五年多來,各區法院針對城市社區、農村島嶼、工業區、商圈等實際情況,積極探索“無訟社區”創建行之有效的模式。社區法官、社區會所、社企合一、社區延伸等創建模式如雨后春筍般地涌現出來……
“把矛盾化解在基層,通過社區法官引導,激發社區本身解決糾紛的能力,把社區矛盾化解在訴訟之前,把矛盾化解在更加和諧、和平的環境里,也節約國家的訴訟資源,減少當事人之間的對抗性,有利于社會的和諧與穩定。”陳國猛院長表示。
社會管理創新的“廈門樣本”
廈門“無訟社區”創建取得了明顯成效。活動開展以來,11個試點社區發生各類矛盾糾紛3856件,其中起訴到法院只有278件,僅占7.21%。小嶝、前埔南、瑞景等社區糾紛調解成功率都在90%以上,基本實現了“零信訪、少訴訟”。
廈門“無訟社區”的經驗和做法引起了媒體的普遍關注。新華社、人民網、《法制日報》等對廈門首創的“無訟社區”進行了連續報道,稱之為社會管理創新的“廈門樣本”。
值得關注的是,廈門首創的“無訟社區”在廈試點成功并在全省推廣。省委、省政府日前聯合制定下發了《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實施意見》,對“無訟社區”創建活動提出要求。一場“無訟社區”的創建熱潮正在八閩大地如火如荼地進行,并向校區、廠區、林區、景區、港區等其他領域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