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網-廈門商報訊(記者 林君 通訊員 洪重華)近日,湖里區出臺促進總部經濟發展實施辦法,每年將安排專項資金促進總部經濟發展。經認定的總部企業可享受優惠政策,獲得五年的財政獎勵以及辦公用房等支持。
今后,在財政方面,對于新引進湖里區的總部企業,首次認定五年內,分別按其當年度對區級財政收入貢獻的50%、40%、30%、20%、10%給予獎勵;而對于在本辦法實施前就已設立并經認定的總部企業的,首次認定三年內,將分別按其當年度相比上一年度對區級財政收入貢獻凈增量的50%、40%、30%給予獎勵;增資1億元以上的總部企業,則按其增資當年度相比上一年度對區級財政收入貢獻凈增量的20%另給予一次性獎勵。
同時,新入駐的總部企業,如果申請購買湖里區統建辦公樓作為自用辦公用房,將獲得購房總價的5%的補貼或優惠,最高限額為500萬元,分三年兌現;如果在兩岸金融中心(湖里區)和湖里高新技術園范圍內租用樓宇作為自用辦公場所的,則將獲得房屋租金市場指導價的30%的補貼;而在其他區域租用樓宇作為自用辦公場所的,也將獲得房屋租金市場指導價的20%的補貼。租金補貼,可以連續申請兩年,每年租金補貼最高限額為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