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調入廈門時間如何界定?
答:調入廈門以到組織、人事、勞動、教育部門報到的時間為準,未報到前在廈工作時間不能計入在廈工作年限。
2、在職讀書期間能否計算為工作年限?
答:在職讀書、人事關系未遷離原單位的,在職讀書期間計入工作年限;在職讀書、人事關系已遷離原單位且未再就業的,在職讀書期間不計入工作年限;在職讀書、人事關系已遷離原單位,但又在其他單位就業并辦理人事關系遷移手續的,人事關系遷離原單位前和人事關系遷移新單位后的在職讀書期間計入工作年限。
3、原引進人才社會保障性租賃房申請人申請購買人才住房,那么受理時間能否往前推至申請社會保障性租賃房時嗎?
答:不能。
4、職稱如何認定?
答:職稱均須到市職改辦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