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網-廈門日報訊(記者 黃懷)記者昨日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隨著我市最低工資標準提高到每月1100元,根據《廈門市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從3月1日開始,我市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也相應提高。
失業保險金全市統一發放標準具體為:第一檔955元,提高金額為170元;第二檔1010元,提高金額為180元;第三檔1065元,提高金額為190元。
據了解,這次失業保險金調整的特點是:提高幅度比較大,平均每人每月提高178元,同時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歷史上首次突破1000元。這次調整,醫療門診費包干不做調整,仍按每月每人20元的標準,隨失業保險金按月發放(以上標準已含20元的門診醫療費包干)。
據悉,3月份我市共有7211人領取失業保險金,當月增發12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