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養老金人均每月2268元
在廈門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下,今年以來,廈門市陸續出臺了多項民生保障政策,從“擴大范圍、提高標準、減輕負擔”三個方面,進一步完善社保體系,助建“幸福廈門”。
擴大范圍
更多市民享受醫保優惠
從今年7月1日起,廈門市參保人員到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及零差價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等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每人每年門診由統籌基金報銷500元的范圍,從原來的國家基本藥物,擴大到一般診療費和基層醫療機構可提供的常規醫療檢查項目。市財政局社保處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政策惠及人數達170多萬人。
廈門市今年還出臺新政妥善解決有關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問題,擴大醫保對象范圍,解決該市有關人員未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保障問題。從2012年4月1日起,符合設定條件的三類人員,可按規定一次性補足至男25年、女20年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享受廈門市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三類人員的申請條件是:一是具有該市戶籍,在該市領取養老金或退休金,但未納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二是具有該市戶籍,男超過60周歲、女超過55周歲,但未納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三是依《關于妥善解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意見》規定經批準退休的人員。據財政部門統計,截至目前,共有約5900人補繳了基本醫療保險,并相應享受廈門市退休人員醫療待遇。
廈門市還出臺新政妥善解決有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問題,擴大養老保險對象范圍,解決該市有關人員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待遇保障問題。從3月1日起,在國家和省相關文件的基礎上,進一步放寬政策,擴大適用人群,降低補繳的條件,更便于各類人員補繳。對于不同群體的補繳方式,分為七種類型提出了不同的處理意見。截至目前,全市約5000人補繳了基本養老保險費,按社平工資60%補繳15年的大約需要補繳7.2萬元,退休時享受的退休金待遇為每月660元;按社平工資補繳15年的大約需要補繳12萬多元,退休時享受的退休金待遇為每月880元。
提高標準
改善醫保和退休金待遇
從今年7月1日起,廈門市開始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360元,提高的幅度為20%。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的要求,中央決定從今年開始對“新農合”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財政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并要求到2015年達到360元的標準,此次提高后,廈門市已提前三年達到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的目標。
在此基礎上,廈門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和住院報銷的比例分別提高到50%和75%以上。同時,補充醫療保險的賠付限額也進一步調高,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城鄉居民補充醫療保險基金賠付醫療費的最高限額,分別由原來16萬元、11萬元調高至26萬元、21萬元。調整后,在一個醫保年度內,職工醫療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分別為36萬元、31萬元,進一步提高了參保人員醫療保險的保障水平。該政策調整惠及260多萬人。
此外,廈門市從今年1月1日起再次調整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標準,調整增加的幅度為每人每月270元。調整后,廈門市企業平均養老金水平將由之前的每人每月2013元提高到2268元,提高的幅度約為13.4%。此次調整惠及15萬多人。
減輕負擔
補繳工傷保險費可分擔風險
日前,廈門市還率先出臺《廈門市工傷保險費補繳確認管理規定》,規定從6月1日起用人單位可為未參保職工補繳工傷保險費,分擔用人單位風險。新規定中,將工傷待遇明確區分為應當支付、不予支付、不予支付但可先行支付三種。補繳后,有兩類工傷保險待遇可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是補繳后新發生費用,包括住院伙食補助費,轉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工傷醫療費,舊傷復發、醫療依賴的醫療費,輔助器具配置維修更換費。這可以保障工傷員工得到及時、充分的醫療救治,解決大額甚至是巨額的醫療費用問題,以及基本生活勞動需要、昂貴的輔助器具配置費用問題。二是補繳后應支付的工傷保險定期待遇,包括一至四級傷殘職工的傷殘津貼,有生活護理等級的護理費,工亡職工的供養親屬撫恤金。這將解決重度傷殘、需要護理、完全喪失勞動力、待遇數額大、落實難、矛盾糾紛特別突出的工傷職工及供養親屬長期、基本的生活保障問題。屬于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等待遇,同時符合《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中的先行支付范圍的,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或者第三人不支付或無法支付工傷醫療費的,工傷職工可以依照規定,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據悉,目前補繳工傷保險費后已有7人來申請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廈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