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網訊(廈門日報記者 陳泥)2018年度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從昨日起就能開始申報繳納了。廈門市稅務局昨日提醒說,本年度殘保金集中申報繳納的時間為2019年8月1日-8月31日,凡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均應按廈府〔2006〕126號文規定進行申報繳納殘保金。
據介紹,按照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按本單位職工總數0.8%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按規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一年度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60%計算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經市政府研究決定,2018年度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政策(減半征收)將繼續執行。而依據《財政部關于取消、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18號)規定,工商注冊登記未滿3年(36個月)、且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可在剩余時期內按規定免征殘保金。
申報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具體該如何操作呢?稅務人員表示,只要登錄廈門市電子稅務局,選擇“稅費申報及繳納”-“綜合申報”-“通用申報”-“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然后就可以根據流程一步一步操作啦。
需要提醒的是,成立不到1年的用人單位,應從工商登記注冊次月起,按實際月份計算申報繳納殘保金;安置殘疾人就業已達規定比例以及享受小微企業減免的用人單位,也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申報,確認減免金額。